
婁星區茶園鎮茶園煤礦“8.5”頂板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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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婁星區 茶園 煤礦 8.5 頂板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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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星區茶園鎮茶園煤礦“8.5”頂板事故》講解了2009年8月5日18時55分發生在湖南省婁星區茶園鎮茶園煤礦的-150m水平2111工作面溜煤天眼的一起頂板事故,導致1人死亡及直接經濟損失32.7萬元。事故礦井為始建于1976年的私營造煤礦井,2004年底開始由王齊勝承包并擔任法人代表,其下有多個關鍵崗位,如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安全副礦長胡建樹和專責生產安排、頂板管理工作的生產副礦長胡建育等。事故發生時礦井正處于技改階段,盡管相關設計文件均已批復,部分系統也已完成更新或驗收。礦井開采技術條件包括開采二疊系龍潭組煤層的1、4主采煤層,面臨復雜地質結構問題如炭質頁巖偽頂及易落頁巖直接頂的存在,并被認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且有自燃危險。同時該事故地點位于1煤層機巷中的溜煤天眼,在此處未制定專項措施即進行了不規范作業,在8月5日按照監管要求準備停止作業之時已掘進一定距離但缺乏安全防護設施。
《婁星區茶園鎮茶園煤礦“8.5”頂板事故》適用于煤炭行業中處于類似發展階段、存在頂板隱患和正在實施改造的私營或承包經營的小型煤礦企業。這不僅包括正進行技改進度變更、提升生產能力的企業管理者以及參與日常采礦運營的員工,尤其是那些面對復雜采掘環境(例如具有煤與瓦斯突出風險)而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應急措施的礦區工作人員;它還涉及在同樣技術條件下開采相似煤層、面臨相近技術與安全保障挑戰的技術人員和安全監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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