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新井煤礦-5? 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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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新井煤礦-5 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 山西省 大同市 左云縣 煤礦 18 特別 重大 透水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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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新井煤礦5 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講解了2006年5月18日19時36分,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發生的一起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12萬元。事故發生后,煤礦承包人李付元和張家場鄉有關領導干部瞞報井下被困人數。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溫家寶總理和華建敏國務委員作出重要批示。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公安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全國總工會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搶救和善后工作,并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通過全面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新井煤礦在14-1#煤層多條巷道透水征兆明顯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防治水措施,冒險作業,導致采空積水區的積水潰入巷道。間接原因是煤礦非法超層越界開采、違規超能力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資料不健全、層層轉包、井下使用非防爆設備等問題。此外,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對煤礦長期存在的安全隱患查處不力,存在失職行為。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包括多名煤礦管理人員和地方官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新井煤礦5 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適用于煤礦企業、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該報告詳細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對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責任意識、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該報告也適用于煤礦安全研究人員和相關法律工作者,幫助他們了解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常見問題和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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