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罐的安全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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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安全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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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罐的安全規定》講解了在礦井乘罐過程中需要遵守的各項安全準則,以確保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安全。該規定指出不準靠近井口更不準伸頭向井筒內探望,要求必須在離井口5米外候罐。文中提到不得亂動井口碼頭門設備及干擾信號工操作,同時強調井口碼頭門處禁止打鬧或玩笑,且附近不應堆放材料、設備和雜物,所需物品應放置在離井口5米外位置,礦車需停在阻車器后。規定明確聽從當班信號工指揮的重要性,嚴禁搶罐、擠罐,并在罐籠未停穩時禁止出入。乘罐人員需在開罐前關好安全門,乘罐期間要抓穩護手,戴好安全帽,保管攜帶物品,禁止身體部位或其他物件伸出罐籠,以及禁止在罐內吸煙或打鬧。若中途遇到停電或其他原因導致罐籠停止,乘罐人員嚴禁擅自從罐內爬出。此外,提升礦石(廢石)時,禁止人貨同罐;運送爆破器材時,只準許爆破員押運,人數限制為不超過2人。
《乘罐的安全規定》適用于礦山企業中所有涉及乘坐罐籠進行上下井作業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礦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對于從事礦山開采、維護及相關支持工作的人員來說,熟悉并嚴格遵守這些規定是確保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的重要保障。此規定不僅適用于日常生產運營過程中的常規乘罐活動,也適用于特殊情況下如緊急疏散、設備檢修等場景下的安全操作。通過遵循這些規定,可以有效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井下作業環境的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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