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礦機電事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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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煤礦 機電 事故 管理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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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機電事故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而制定的具體規定。該制度詳細闡述了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的處理流程,包括登記、調查、分析、統計和報告等環節。制度明確了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對生產或基建施工時間的影響、損失程度及性質被劃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種類型。對于一般事故,文中指出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歸為此類: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者;設備停運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或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3千伏級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以及提升設備斷繩等惡性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未達到或恰好為一般事故標準的情況。而對于重大事故,則涵蓋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到50萬元者;主排水泵停泵導致泵房進水或淹泵者;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或地面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以及提升設備斷繩等惡性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還包括全礦井停風10分鐘以上等情況。
《煤礦機電事故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所有涉及機電、運輸設備操作與維護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機電工程師、維修技師、安全監督員等。該制度旨在確保所有相關人員能夠準確理解并嚴格執行機電、運輸事故的分類與處理程序,從而有效預防和應對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煤礦生產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同時,本制度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以幫助他們更好地進行安全管理決策,提高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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