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2023第四次修正稿).pdf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江西省 防震 減災 條例 第四 修正
- 資源簡介:
-
《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講解了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應急救援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核心內容。該條例描述了防震減災的基本法律框架,強調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在地震監測方面,條例明確政府需要加強設施建設,建立專業隊伍并提高技術能力,同時還包括對可能干擾或危害地震設施行為的限制規定。針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條例指出應強化監測與預警系統建設,并通過科學規劃實施臺網管理。關于地震預防,明確了不同層級和部門在制定發展規劃、確保資金支持以及監督工作執行等方面的職責;強調城鄉建設和重要工程需滿足抗震設防要求。應急救援領域,該條例提出政府需統籌領導抗震救災相關事務,并細化了災害響應的具體機制和措施。另外,針對地震災后安置與恢復重建,條例規定了過渡性安置政策、居民住房和基礎設施重建的標準程序,同時列明法律責任以保證條例有效落實。
《江西省防震減災條例》適用于江西省內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參與防震減災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具體涉及范圍涵蓋負責地震工作的各級主管部門、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行業管理部門,還包括工程建設單位及從事與地震安全相關的科研、教學機構和技術服務機構。對于核電站、水庫大壩、特大橋和發射塔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的設計和運營管理單位尤為重要。此外,條例還約束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履行參與和支持防震減災的責任,確保條例的有效實施覆蓋全面、不留盲區。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