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物焙房安全操作規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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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物 安全 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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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焙房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藥物焙房內的各項安全措施和操作規范。上班前員工需穿戴好工作服、鞋,并備好消防用水以確保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理。焙房實行專人管理責任制,烘焙亮珠的限量為不超過200kg。工作人員進出焙房時必須確保室內溫度低于30攝氏度才可作業,同時非本焙房的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工作時僅限一人操作且不得隨意換人。入焙藥物要分類堆碼,亮珠與零件不能混焙,藥物層厚度不得超過1.5厘米,焙烤溫度嚴格控制在60攝氏度以下,專管人員需每小時檢查一次并按時排溫。焙房啟動正常工作后,禁止對藥物進行任何直接操作,設備故障時應停止送電并在充分冷卻后清除焙物質再進入檢查,嚴禁擅自修理。成品出焙包裝要按程序進行,禁止就地散熱或堆放。每天兩次清掃焙房,必要時沖掃保證無藥塵及散熱藥物殘留。藥物達標出焙后先通風冷卻至30攝氏度再搬至散熱間完全冷卻后按規定程序操作。質檢時由專管人員取出樣品交質檢員在安全地帶檢測。未干焊達標的藥物不得入庫,焙房內禁止烘焙雜物以及在周圍逗留。
《藥物焙房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制藥行業尤其是涉及藥物焙烤工序的企業。這些企業中的焙房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程執行,以確保自身安全和產品質量。此外,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也應當熟知此規程,以便監督和指導操作人員正確作業,保障生產過程的安全穩定運行。相關質量檢測人員同樣需要了解規程內容,在規定的安全地帶進行藥物質檢,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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