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職業 危害 事故隱患 排查 制度
- 資源簡介:
-
《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講解了煤礦生產中針對職業危害事故隱患開展排查及治理的具體要求與責任分工。該制度明確了排查工作由礦長負全責,其他分管領導和部門各司其職、分級管理。規定了隱患的排查頻率每月至少一次,并需按級別與類型對隱患進行分類并逐級上報。根據嚴重程度不同,隱患被分為A、B、C三級;按種類劃分涵蓋了通風、瓦斯、機電等多種類型的職業危害源。同時強調隱患整改需要遵循“五落實”原則,即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和責任落實,并確保整改達到安全標準的要求。安監科作為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及數據整理與反饋,且明確提出了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底線思維,對未制定防范措施或措施不當者不準許繼續生產。對因整改不到位導致的安全事故,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具體過錯。
《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在井下開采存在職業健康危害風險的企業單位。適用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如礦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職、總工程師、以及各個職能部門負責人。還涉及安監科、技術部等負責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報告及整改措施擬定執行的相關部門員工。這一制度不僅有助于提升煤礦從業者的整體安全意識,也能夠指導相關領域的安全管理人員開展隱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為礦業從業人員提供了操作性較強的規范指導文件。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