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煤業有限公司刨煤隊“4?28”人身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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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業 有限公司 刨煤隊 28 人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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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業有限公司刨煤隊“4?28”人身事故》講解了四股泉煤業有限公司在2013年4月28日早班發生的一起車間級人身責任事故。描述了該事故因多處“三違”行為而導致一名員工黃天明受傷,最終確診為左小腿脛腓骨骨折的結果,并列舉其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和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文中詳細分析,放炮后的支柱被崩倒未處理、黃天明違規跨越運行中的刮板機等屬于典型的“三違”行為,直接威脅人員安全。另外也說明了作業秩序的混亂,現場管理人員對危險辨識不清以及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是主要間接成因。對于涉事人員的處罰方面進行了明確,例如當班班長罰款五百元至相關副隊長罰款金額從兩百到五百不等,并且還提到了扣績效分的規定。文章還提出了包括規范刮板機啟動順序及跨刮板機禁令、工作面支柱及時修復和較大塊煤炭裝運前必須破碎等多項具體整改措施,旨在通過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增強風險認知來減少未來類似情況的發生。
《某煤業有限公司刨煤隊“4?28”人身事故》適用于礦山開采行業中涉及炮采操作的企業單位及相關生產部門,特別針對存在刮板機使用和單體支柱支護工作條件的工作面崗位工作人員、生產班組干部及安全管理專員。這份材料可為井下一線生產隊伍、尤其是炮采技術應用部門提供安全警示案例學習,用作煤礦作業的安全管理參考手冊,強化作業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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