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公害食品產品抽樣規范第2部分:糧油NYT5344.2-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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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公害食品產品抽樣規范第2部分:糧油NYT5344.2-2006 公害 食品 產品 抽樣 規范 部分 糧油 NYT534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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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公害食品產品抽樣規范第2部分:糧油》講解了無公害糧油類食品在質量監控過程中的具體抽樣方法與操作規范。該標準涵蓋從農田到餐桌整個供應鏈條中,針對不同種類糧油作物的特性制定相應的取樣規則。文件詳細規定了適用于小麥、稻谷、玉米等主要糧食作物以及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在收獲前后的抽樣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抽樣的基本原則如代表性、隨機性;明確了不同規模生產單位或地塊所需抽取樣品的數量和方式;同時對采樣工具的選擇和使用給出了指導建議,確保所采集樣品能夠準確反映待檢糧油產品的整體質量狀況。此外,還強調了樣品保存運輸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防止因環境因素導致樣品變質影響檢測結果準確性。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科學嚴謹的技術支持。
《無公害食品產品抽樣規范第2部分:糧油》適用于從事無公害糧油種植、加工、銷售的企業和個人。無論是大型農業生產企業還是個體農戶,在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時都應遵循此標準以保證抽樣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它也為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了統一的監督依據,有助于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對于參與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審核工作的第三方機構同樣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確保認證流程的專業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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