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天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12”起重傷害一般死亡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通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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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 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12 起重 傷害 一般 死亡 事故 調查 處理 情況 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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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天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12起重傷害一般死亡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通報》講解了2018年4月12日發生在廣州從化區高技術產業園內的一起起重傷害致死事故的詳細經過。報告指出,當天由搬運工丁廣炎等人組成的團隊與汽車起重機司機吳志強達成協議,租賃汽車起重機進行鍋爐卸載作業。在卸載過程中,由于汽車起重機吊裝工人高燦文安全意識淡薄,冒險進入起重機轉盤轉動區域,加上汽車起重機司機吳志強操作時未及時觀察四周情況,未能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最終導致高燦文被夾身亡。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迅速響應,成立了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實地勘查、詢問相關人員、調閱證據資料。調查結果顯示,這是一起因人員安全意識不足、企業安全管理缺失所引發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天鹿能源公司及汽車起重機負責人存在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制定現場施工方案、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充分的安全生產教育等管理缺陷。
《廣州天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12起重傷害一般死亡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通報》適用于涉及起重設備操作的企業,特別是那些從事重型機械裝卸作業的單位。這些企業應以此為鑒,加強內部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確保所有員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同時,該通報也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可作為案例用于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此外,對于參與類似工程項目的承包商和個人來說,本通報提供了明確的安全警示和規范要求,有助于他們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嚴格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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