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8”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溶洲廣河廠地塊人員傷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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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8 佛山市 城區 南莊鎮溶洲廣河廠 地塊 人員傷亡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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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溶洲廣河廠地塊人員傷亡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0年3月18日上午在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溶洲廣河廠地塊工程項目發生的死亡事故。該事故發生于上午10點30分左右,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調查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單位及事發工程的概況,包括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和工程詳情。報告中指出,由于強雷雨天氣,項目部已在上午9點40分停止施工作業,但因處置塔吊避風而滯留的司機發現有人倒在3號樓二層平臺上,并立即通知項目部進行救援,最終該員工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應急處置情況評估顯示,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迅速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處置,各部門依據自身職責開展工作,應急處理及時有效。報告分析了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其中直接經濟損失約為167萬元人民幣。關于事故發生的原因,報告指出李天平安全意識淡薄,擅自解除防護安全網進入非施工區域作業是直接原因,而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對人員管理存在漏洞則是間接原因。調查組認定該事故無法定性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李天平負主要責任,南通四建雖有管理過失但無證據證明其員工是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
《“3.18”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溶洲廣河廠地塊人員傷亡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行業內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相關監管部門。尤其對于從事建筑工程的企業來說,此報告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指導作用,強調了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停工的重要性以及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必要性。通過學習本報告,各企業可以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此外,相關部門可以依據此報告進一步規范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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