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指南 第4部分:食品小作坊DB3708T46.4-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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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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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指南第4部分:食品小作坊》講解了對食品小作坊進行全面管理和責任落實的指導性措施,確保其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能夠滿足食品安全的相關要求。此標準聚焦于濟寧市內食品小作坊的具體情況,在制度、生產經營流程、風險防控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范和闡述。文件指出,為保證食品小作坊能充分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責任,需強化內部管理結構,確保人員配置符合法律法規,通過定期評估與監督機制提升企業的決策合理性和行動有效性。文中強調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工作機制,并依據動態變化的風險因素調整管理體系;旨在幫助食品小作坊建立起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此外,《指南》還提倡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信息透明度和供應鏈可追溯性,增強企業與監管者間的溝通協作效率,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性。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指南第4部分:食品小作坊》適用于山東省濟寧市范圍內的各類中小型食品生產企業中的小作坊類型單位,尤其是那些直接參與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且規模較小的企業和個人。該標準不僅面向現有已登記注冊的小型作坊業主,也為新進入市場的從業者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支持框架。這些單位可能包括家庭式食品加工點、個體手工作坊等非大規模集中生產的食品制造單元。它覆蓋了所有從事傳統特色食品制作如糕餅、醬菜以及其他傳統工藝品食品的小企業主,為其提供了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具體方法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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