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全過程規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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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北京市 規劃 自然資源 委員會 關于 加強 建設 工程 全過程 監督 工作 指導 意見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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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全過程規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講解了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北京市制定的針對已取得規劃許可的項目建設合規性的監督機制。該指導意見描述了自施工放線(灰線)開始到項目通過規劃驗收為止的過程檢查和成果確認工作。文件強調以建設工程全過程規劃監督系統電子平臺為依托,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灰線、正負零、結構封頂和竣工階段作為主要節點,采用數據校核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項目進行分級分類管理,確保每個建設階段均符合規劃許可要求。對于監督對象,文件明確了適用范圍,包括2018年3月18日后取得規劃許可證件的社會投資類房屋建筑項目及2021年1月1日后取得規劃許可證件的政府投資類房屋建筑項目,并詳細列舉了監督的具體內容如規劃許可證件的公示情況、單體建筑符合規劃許可情況等。此外,文件介紹了多測合一數據比對、施工圖抽查以及現場檢查等方式的具體實施方法,強調非現場監管為主的原則,減少對項目建設的打擾。同時,根據建設項目風險等級,實行不同頻次的現場檢查方式,并區分居住類與非居住類項目的重點監督內容。對于實行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可采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規劃核驗,而發現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的情況則會移送行業主管部門處理。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全過程規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特定時間后取得規劃許可證件的房屋建筑項目,涵蓋社會投資類和政府投資類項目,但不包括涉密類項目。具體而言,對于2018年3月18日之后取得規劃許可證件的社會投資類房屋建筑項目和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規劃許可證件的政府投資類房屋建筑項目,該意見提供了詳細的監督流程和標準。這有助于保障各類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循規劃許可,保證項目質量,保護公眾利益,促進城市規劃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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