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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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建筑工程 生產 安全事故 報告 處理 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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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講解了為確保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維護其合法權益,特制定了該制度。制度強調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旨在預防或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文中詳細劃分了事故等級,包括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并規定了事故發生后的上報程序、現場保護、人員救治及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對于不同級別的事故,制度明確了調查處理的具體流程,如輕傷事故由勞務公司和直管項目部共同處理,重傷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牽頭,死亡事故則需聯合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同時,制度強調了“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未采取改進措施、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未受處理,均不放過。此外,制度還規定了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破壞現場或拒絕調查的行為將依法追責,對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行為將從嚴處理,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適用于建筑行業的所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相關管理人員。該制度不僅為各企業提供了明確的事故報告和處理指南,也為監管部門提供了監督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建筑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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