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9.11”觸電傷亡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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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9.11 觸電 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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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9.11觸電傷亡事故》講解了2016年8月26日至9月11日間發生在青島艾柯優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與青島海一星廣告有限公司之間的一起嚴重安全生產事故。2016年9月11日上午,張傳國在安裝門頭字LED燈變壓器時因未取得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且未穿戴適當的勞動防護用品,在攀爬過程中右手不慎觸碰到帶電電線裸露部分,左手碰觸到門頭鐵架子形成回路導致觸電身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50萬元人民幣。報告分析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無證上崗、違章操作和未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而間接原因則包括廣告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法人代表武強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最終,該事故被認定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涉及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
《公司9.11觸電傷亡事故》適用于廣告制作、安裝及其他類似行業,特別是涉及高空作業、電氣設備安裝等高風險工作的企業。這類企業在日常運營中應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所有員工經過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同時加強現場監督,杜絕違章作業行為,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此外,企業負責人必須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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