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州市永強起重設備有限公司“3·23”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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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州市 起重 設備 有限公司 23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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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永強起重設備有限公司“323”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3年3月23日9時許發生的一起觸電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70萬元。該事故發生在霸州市永強起重設備有限公司在建三層辦公樓拆除外墻北側腳手架時,受雇人員趙雙華不慎將6米長的鐵管觸碰到臨近4米的高壓線,導致觸電并從7米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企業未按規定時限上報,直到3月25日由公安局報告安全監管局,隨后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包括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多個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組通過詢問、取證和查閱資料,認定了事故原因和性質,并提出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措施。直接原因是違章操作,間接原因包括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缺乏安全教育培訓和未制定施工方案等。事故被認定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建議給予法人代表高永強和建筑隊承包負責人李運生行政處罰,并對永強公司處以罰款。報告還強調了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強化風險辨識機制和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
《霸州市永強起重設備有限公司“323”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各類從事起重設備制造、銷售、維修以及鋼結構產品安裝改造的企業,特別是涉及高空作業、腳手架拆除等高危工序的企業。同時,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如安監局、建設局、供電局等,幫助他們了解如何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此外,本報告對所有需要進行外包工程的企業具有指導意義,提醒其加強對承包方資質審核和安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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