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龐莊煤礦山西臨汾鳳凰臺項目部“9.7”放炮崩人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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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 山西 臨汾 鳳凰 項目 放炮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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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莊煤礦山西臨汾鳳凰臺項目部“97”放炮崩人事故》講解了2024年發生在龐莊煤礦山西臨汾鳳凰臺項目部的一起嚴重安全事故。該事故發生在9月7日晚班,導致一名工人死亡。事故發生時,龐莊煤礦本部將采煤線的原礦職工全部撤回,并由外包工取代。外包隊在9月5日開始下井生產,但由于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最終導致了這起悲劇。具體而言,事故發生在工作面裝藥完畢后的放炮過程中,班長王東紅及瓦斯檢查員鄭賀檢查完畢后準備放炮,但因放炮員周廣云誤認為張世宏已離開炮口而提前放炮,導致張世宏被炮崩傷并最終死亡。調查發現,事故直接原因是周廣云誤判張世宏的位置,重要原因在于干部違章指揮,安排未經過要害工種培訓的張世宏擔任放炮員,并在同一工作面安排兩組同時放炮,違反了作業規程。此外,職工技術素質低、安全意識差、跟班干部對現場“三違”制止不力以及放炮線長度不足等問題也加劇了事故的發生。事故教訓顯示,項目部管理混亂,對外包隊伍的管理和監督不到位,要害工種人員管理不力,且對中夜班人員“三違”情況檢查和處罰不力。處理決定包括對瞞報事故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撤職、黃牌警告、通報批評和罰款等措施。
《龐莊煤礦山西臨汾鳳凰臺項目部“97”放炮崩人事故》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涉及外包施工的煤礦企業。該文件為煤礦管理層、外包隊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一線工人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指導。通過對事故原因和教訓的深入分析,幫助相關從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文件特別強調了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確保要害工種人員具備相應資質,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強化對外包隊伍的安全監督和培訓,以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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