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礦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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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煤礦 入井檢身 出入 人員 清點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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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講解了煤礦安全管理制度中對入井人員的具體要求和規定,包括培訓、著裝、裝備佩戴、人員定位系統使用等。該制度第一條明確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接受入井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第二條禁止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及穿化纖衣服;第三條強調佩戴安全帽、礦用膠靴,隨身攜帶自救器、瓦斯檢查器和礦燈;第四條指出采用人員定位系統進行出入井清點;第五條至第八條闡述井口檢身流程,要求每班設兩名檢身工負責檢身清點,確保人員符合入井條件;第九條至第十一條涉及“人員定位系統接收器”的管理,嚴禁攜帶非防爆型電子設備入井;第十二條到第十四條規范乘座罐籠、人車的要求,禁止超員乘坐;第十五條規定入井前需考勤;第十六條針對檢查、參觀等人員的特殊要求;第十七條描述升井后的安檢流程;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明確各區隊交接班后人員升井時間及相關統計匯報機制;第二十一條要求礦調度室監控人員維護人員定位系統;第二十二條允許各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煤礦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涉及地下作業的煤礦企業。此制度主要面向煤礦企業的管理層、安全部門、一線員工以及進入煤礦井下的所有相關人員。它不僅為煤礦企業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入井人員管理和安全檢查的操作指南,也為確保煤礦生產的安全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對于外來參觀、慰問或檢查人員,也明確規定了入井前的培訓和陪同要求,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守煤礦安全規定,減少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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