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象行政處罰證據規范DB15T2051-2020.pdf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氣象 行政處罰 證據 規范 DB15T2051 2020
- 資源簡介:
-
《氣象行政處罰證據規范》講解了內蒙古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在行政處罰案件中的取證流程、方法及要求等內容。《氣象行政處罰證據規范》描述了證據收集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例如依法合規、客觀全面以及不采取引誘或脅迫等不當手段獲取證據等規定。此外,文件還明確指出了證據的主要類型,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以及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和鑒定意見等內容,并為不同證據形式提供了詳細的收集要求和處理措施。《氣象行政處罰證據規范》還強調在現場執法過程中要進行錄音、錄像以避免爭議,并針對各類證據材料提出了保存與使用的具體規則,同時列明附錄中常見證據的證明對象示例及其效力評估。
《氣象行政處罰證據規范》適用于內蒙古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授權或委托的執法機構,其內容重點面向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的實際工作。該文件對需要依據氣象法律、法規開展處罰工作的行政執法人員具有指導意義,特別針對涉及防雷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氣象設施保護以及其他違反氣象法規的行為提供了操作標準和參考依據。此外,此規范也間接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了解如何配合執法活動、確保證據真實性和合法性的途徑。
展開閱讀全文

關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