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邊、洞口、高處作業安全監理細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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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邊 洞口 高處 作業 安全 監理 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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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邊、洞口、高處作業安全監理細則》講解了臨邊、洞口、高處作業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旨在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該細則根據國家和市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安全情況,針對臨邊、洞口、高處作業的特殊風險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具體包括: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結構樓層周邊等臨邊區域應設置 1.2 米高的兩道護欄,并設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0 毫米的擋腳板或搭設固定的立網防護。護欄的構造應能經受任何方向 1000 牛頓的外力。對于分層施工的樓梯口、梯段邊及休息平臺處,必須裝設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洞口的安全措施包括:525 毫米以下的洞口應設堅實蓋板,25×25 至 50×50 毫米的洞口應設置固定蓋板,50×50 至 150×150 毫米的洞口應預埋通長鋼筋網片,1.5 米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搭設圍護架并設雙道防護欄桿。此外,車輛行駛道路旁的洞口、深溝、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車輛后輪有效承載力的兩倍荷載。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應設置防護門或綁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電梯井口必須設 1.8 米的金屬防護門,井內每隔 10 米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臨邊、洞口、高處作業安全監理細則》適用于建筑施工中的臨邊、洞口、高處作業的安全監理工作,特別是針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該細則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幫助相關從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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