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左云新井煤礦-5.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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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 左云 煤礦 5.18 特別 重大 透水 事故 基本情況 處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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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云新井煤礦5.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講解了2006年5月18日發生在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的一起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該事故導致5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312萬元。事故發生后,承包人李付元和相關領導干部蓄意瞞報井下被困人數、轉移死者家屬、銷毀資料并抽逃資金。礦井屬于張家場鄉的鄉辦集體煤礦,設計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為6萬噸/年,但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煤礦在多條巷道出現明顯透水征兆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措施,繼續違法生產,最終因放炮震裂松動、水壓浸泡及礦山壓力變化破壞了安全煤柱。主要原因是新井煤礦違法違規開采,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生產,安全管理混亂,使用非防爆設備,提供虛假材料。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新井煤礦的監管不力,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甚至收受賄賂。地方黨委和政府未履行職責,對煤礦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煤礦的處罰包括沒收違法所得13534.25萬元,并依法關閉新井煤礦;吊銷相關評價公司的資質證書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山西左云新井煤礦5.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適用于煤炭行業的各類企業和監管部門。對于煤礦企業而言,本文提供了深刻的安全管理教訓,強調了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加強日常安全管理,防止類似悲劇重演。對于監管部門,特別是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本文指出了監管不力和失察的問題,提醒各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煤礦企業的監督和檢查,確保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落實。此外,本文也適用于從事煤礦安全評估和咨詢服務的相關機構,警示其必須保持專業性和誠信,避免參與或協助企業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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