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警職工崗前培訓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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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干警 職工 崗前 培訓 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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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職工崗前培訓制度》講解了關于新招和調入工作人員的崗前安全技術培訓要求。文件指出所有新進人員需接受為期三個月的培訓,通過考核取得安全資格證或上崗證后才允許上崗工作。培訓內容涵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技術知識,并針對采煤、掘進、通風、巷修、機電、電氣等方面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為確保培訓質量,安培中心會聘請有資質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講師,保證課程設置及培訓時長符合國家規定。培訓結束后,學員必須通過考試并獲得相應證件才能被分配到具體工作崗位上。此外,未完成崗前安全教育培訓且未能獲取安全資格證或上崗證的人員將禁止上崗。
《干警職工崗前培訓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行業領域,特別是煤礦開采及相關產業中的企業和單位。這些機構需要對新入職的干警和職工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以確保他們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技術技能,從而保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該制度對于規范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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