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11.12-特別重大火災事故.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山西省 晉中市 靈石縣 王禹鄉 南山 煤礦 11.12 特別 重大 火災事故
- 資源簡介:
-
《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11.12-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講解了2006年11月12日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情況,詳細闡述了一起因違規存放炸藥而引發的重大責任事故及其深層次原因。《標題》描述了南山煤礦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在低瓦斯礦井和煤層自燃隱患的條件下,存在長期超能力生產的問題。具體表現為嚴重超出核定產能、采用落后巷道式采煤法及不規范管理等問題。事故發生時井下材料庫內大量存放性質不穩定炸藥,潮濕環境與不良通風加速了炸藥分解反應最終導致自燃。此外,文件對各級監管部門及企業內部的安全責任失察行為進行了剖析。如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于企業長期違法行為缺乏有效管控,未能嚴格監督企業合法經營與安全生產,未建立隱患排查報告制度且在事發后未按規定上報信息。最終司法機關處理16人,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達25人,顯示此次事故造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與沉重教訓。
《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11.12-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適用于礦山開采、特別是煤礦行業的相關從業人員以及負責該行業安全監管的地方職能部門。涉及人群包括煤炭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監督員、技術人員,以及各級政府部門中的安監、煤炭、國土資源等領域的監管工作人員。通過對本事故的學習,上述相關人員能夠更好地理解煤礦安全管理的關鍵環節與重點問題,如防止超產能生產、合理存儲爆炸物等危化品、加強員工培訓以及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同時,該案例可被地方安監系統用于警示培訓,以幫助提升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展開閱讀全文
